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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轉租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
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2-21 05:51:25 來源:互聯網 分類:租房知識

文章摘要: 1、違章建筑的轉租:法律規(guī)定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,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,此時轉租合同由于基礎法律關系的喪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據。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,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。2、高于建筑

1、違章建筑的轉租:法律規(guī)定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,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,此時轉租合同由于基礎法律關系的喪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據。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,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。

2、高于建筑物使用期的轉租合同:租賃期限高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,高于部分無效。建筑物的使用期與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相關,一般是70年,高于部分由于建設用地使用權要收回或者繼續(xù)繳納使用費,住房轉租合同無效。

3、承租人拖欠租金的:交付租金是承租人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,承租人拖欠租金的,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,住房轉租合同也會因此而無效。

住房轉租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

住房轉租合法條件有哪些

1、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,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,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,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(xù)有效,第三人對租賃住房造成損失的,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。

2、應當訂立轉租合同,可以是三方當事人共同簽訂,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與轉承租人雙方簽訂。

3、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高于原租賃合同規(guī)定的終止日期,但出租人與轉租人雙方有約定的除外。

4、轉租合同生效后,轉租人享有并承擔原租賃合同規(guī)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,并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(guī)定的承租人的義務,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
5、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、解除或終止,轉租合同也隨之變更、解除、終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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